近日,大良市监分局积极开展对辖区内食品包装材料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车次6次,人次24人,检查食品塑料包装材料生产企业6家,食品生产企业4家,销售单位5家,餐饮单位5家。
本次行动中,对辖区内塑料食品包装材料、容器等生产企业;使用塑料食品包装材料、容器及玻璃器皿罐装的食品生产企业;销售和使用塑料食品包装材料、容器的经营单位(以下对上述三类企业或单位依次简称为A、B类企业、C类单位)皆进行了检查。
在对A类企业检查中,监管人员重点查看各企业是否使用废弃塑料或无任何标识的可疑原料生产塑料食品包装容器,并仔细查看各企业所使用的原料的供应商证照及检验报告。检查发现,各企业的供应商证照及原料检测报告均比较齐全。
对B类企业检查中,监管人员首先检查了企业的仓库和生产车间,查看是否使用来历不明的无标签标识的玻璃容器或塑料容器进行食品的罐装。其次,查看了企业所使用的罐装容器的供应商票证。在检查中,发现部分企业的食品包装容器检测报告没有及时更新,监管人员要求企业立即更新检验报告并向监管人员出示。
对C类单位中,监管人员则是重点检查经营单位所销售、使用的塑料食品包装材料、容器等是否有标签标识,是否清晰,并查看其供应商资料是否票证齐全,是否有销售、使用来历不明或无标签标识的塑料包材、容器等行为。通过此次检查,监管人员发现绝大部分经营单位供应商票证齐全,对部分票证不全的单位也已要求其立即改正,补齐票证并向监管人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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